企业可将非正常发生的资产损失向税务机关专项扣除申报,同时提供资产损失专项审计报告,申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当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并提供资产损失专项审计报告。下面就介绍企业资产损失专项审计的详细内容。
一、何为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
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是商业零售企业存货因风、火、雷、震等自然灾害,仓储、运输失事,重大案件等非正常损失,应当以专项申报形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发生损失严重的,存货单笔(单项)损失超过500万元的,无论何种因素形成的,均以专项申报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二、哪些资产损失情况不能采用专项申报
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5、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6、商业零售企业存货因零星失窃、报废、废弃、过期、破损、腐败、鼠咬、顾客退换货等正常因素形成的损失,为存货正常损失,准予按会计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数据以清单的形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三、资产损失专项设计需要哪些资料
1、单位资产清查方案(包括资产清查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2、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基础表;
3、单位清查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4、距清查基准日最近一次的审计资料;
5、相关总账及明细分类账;
6、单位组织机构图及各部门职责分工;
7、与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资金管理办法、资产类管理办法、明确权限分工的文件等);
8、单位现存的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重大合同、重大诉讼事项及其他货有事项详细说明,并提供有关资料及法律顾问或律师的意见;
9、有关单位已承担义务或承诺义务的文件或协议;
10、单位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等合同或协议;
11、主要资产租赁合同;
12、场地租赁协议及合同;
13、各项保险合同如财产险、火灾险、车辆险等。